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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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LEBRITY · 歷史名人

吴垣

清朝 · 巡抚

「吴垣」(清朝·巡抚)是中國清朝歷史名人。本頁完整收錄吴垣的生平傳記:吴垣。

生平傳記

吴垣。
清史稿卷三百二十一 列传一百八:
  垣,自举人入赀授兵部郎中,三十五年,特命调刑部。三十六年,绍诗为侍郎,上以垣本特调,命毋回避。三十七年,弟坛为侍郎,乃调吏部。迁监察御史,以忧归。服除,补原官。迁给事中。以弟坛为巡抚,例不为言官,署吏部郎中。坛卒,复为给事中。五迁为吏部侍郎。四十九年,外授广西巡抚。五十年,入觐,与千叟宴。调湖北巡抚。江夏等州县旱,疏请缓徵平粜,募商赴四川买米。五十一年,卒,上赐恤,犹奖其实心治灾赈也。
  坛,二十六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,再迁郎中。三十一年,绍诗为侍郎,上以坛治事明敏,毋回避。三十二年,超授江苏按察使,就迁布政使。江宁、苏州两布政所属,互支官俸兵米,坛疏请更定;江苏赋重甲诸行省,每遇奏销,款目繁複,坛疏请分别总案、专案,以便察覈:皆议行。三十七年,内擢刑部侍郎。三十九年,太监高云从以泄道府记载诛,京朝诸臣从问消息者皆夺职,坛亦与。上谓:“不意坛竟至於此!念其练习刑名,废弃可惜。左授刑部主事。”迁郎中。四十四年,授江南河库道,迁江苏布政使。四十五年,擢巡抚。疏言:“吴县旧有公田万二千五百亩,银漕外岁纳租息佐转漕,逋租甚钜。以非正赋,遇蠲免不得与。请并予豁除,灾歉随赋蠲缓。”又疏言:“江、河险处设救生船五十六,今裁存二十八。请增募四十,分泊京口、瓜州、金山诸处。”并从之。旋卒。
  绍诗父子明习法律,为高宗所器。绍诗两为侍郎,垣、坛在后在郎署,特命毋相避。及绍诗移贰吏部,以坛继其后。父子相代,尤异数。乾隆初,重修大清律例,绍诗充纂修官,纲目二卷,实所釐定。坛复著大清律例通考三十九卷。

關於吴垣的常見問題

吴垣是誰?
吴垣是清朝時期巡抚,生平見於正史文獻記載。
吴垣生活在哪個朝代?
吴垣生活在清朝時期,官職身份為巡抚。
吴垣的傳記資料來源是什麼?
本頁傳記內容依據歷代正史與公開百科資料整理校對,並提供百科詞條連結供參照核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