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汪辉祖」(清朝·循吏、学者)是中国清朝历史名人。本页完整收录汪辉祖的生平传记:汪辉祖,浙江萧山人。
生平传记
汪辉祖,浙江萧山人。
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七 列传二百六十四:
汪辉祖,字龙庄,浙江萧山人。少孤,继母王、生母徐教之成立。习法家言,佐州县幕,持正不阿,为时所称。乾隆二十一年成进士,授湖南宁远知县。县杂瑶俗,积逋而多讼,前令被讦去,黠桀益肆挟持;又流丐多强横。辉祖下车,即捕其尤,驱馀党出境。民纳赋不及期,手书谕之曰:“官民一体,听讼责在官,完赋责在民。官不勤职,咎有难辞;民不奉公,法所不恕。今约每旬以七日听讼,二日较赋,一日手办详。较赋之日亦兼听讼。若民皆遵期完课,则少费较赋之精力,即多听讼之功夫。”民感其诚,不逾月而赋额足。
治事廉平,尤善色听,援据比附,律穷者,通以经术,证以古事。据汉书赵广汉传钩距法,断县民匡学义狱;据唐书刘蕡传断李、萧两氏争先陇狱;判决皆曲当,而心每欿然。遇匪人当予杖,辄呼之前曰:“律不可逭,然若父母肤体,奈何行不肖亏辱之?”再三语。罪人泣,亦泣。或对簿者,反代请得免,卒改行为善良。每决狱,纵民观听。又延绅耆问民疾苦、四乡广狭肥瘠、人情良莠,皆籍记之。
宁远例食淮盐,直数倍於粤盐,民食粤私,大吏遣营弁侦捕,辉祖白上官,以盐愈禁则值愈增,私不可纵,而食淡可虞,请改淮引为粤引。未及报,辉祖即张示:“盐不及十斤者听。”侦弁谓其纵私,辉祖揭辨,总督毕沅嘉之,立弛零盐禁,时伟其议。两署道州,又兼署新田县,皆有惠政。以足疾请告,时大吏已疏调辉祖善化,又檄邻邑狱,因足疾久不赴,疑其规避,夺职。归里,闭户读书,不问外事。值绍兴西江塘圮,巡抚吉庆强辉祖任其事,帑节工坚,时称之。举孝廉方正,固辞免。
辉祖少尚气节,及为令,持论挺特不屈,而从善如转圜。所著学治臆说、佐治药言,皆阅历有得之言,为言治者所宗。初通籍在京师待铨,主同郡茹敦和,论治最契。同时朱休度并以慈惠称。
关于汪辉祖的常见问题
- 汪辉祖是谁?
- 汪辉祖是清朝时期循吏、学者,生平见于正史文献记载。
- 汪辉祖生活在哪个朝代?
- 汪辉祖生活在清朝时期,官职身份为循吏、学者。
- 汪辉祖的传记资料来源是什么?
- 本页传记内容依据历代正史与公开百科资料整理校对,并提供百科词条链接供参照核实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