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何凌汉」(清朝·尚书)是中国清朝历史名人。本页完整收录何凌汉的生平传记:何凌汉,湖南道州人。
生平传记
何凌汉,湖南道州人。
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四 列传一百六十一:
何凌汉,字仙槎,湖南道州人。拔贡,考授吏部七品小京官。嘉庆十年一甲三名进士,授编修。大考二等,擢司业。累迁右庶子。典广东、福建乡试,留福建学政。令诸生自注诵习何经,据以考校,所取拔贡多朴学。道光六年,授顺天府尹。京畿狱讼繁多,自立簿籍,每月按簿催结,无留狱。迁大理寺卿,仍署府尹。在任凡五年,历左副都御史、工部侍郎。典浙江乡试,留学政。命偕总督程祖洛按讯山阴、会稽绅幕书役句结舞弊,鞫实,请褫在籍按察使李沄职,馀犯军流有差。任未满,调吏部侍郎,召回京,兼管顺天府尹事。调户部,复调吏部,仍兼署户部侍郎。
御史那斯洪阿条陈地方官有钱粮处分,不准升调,及变通杂税,下部议。凌汉兼吏、户两部,驳之,谓:“理烦治剧,每难其人,若格以因公处分,必至以中平无过者迁就升调。且吏治与催科本非两事,未有因循良而帑藏空虚者,亦未有因贪浊而仓库充盈者,是在督抚为缺择人,不为人择缺,正不必徒事更张,转滋窒碍。”又谓:“地方各税,有落地杂税,及房屋典当等税,已极周密;至京师九门外有铺税,天津、新疆沿壕铺面有房租,因系官地、官房也。今欲尽天下之府、厅、州、县仿照定税,则布帛菽粟民生日用所需,市侩将加价而取诸民以输官,水脚火耗,官又将取之於民;且闭歇无常,税额难定,有敛怨之名,无裕国之实。”前议遂寝。
十四年,擢左都御史,迁工部尚书,仍兼管府尹如故。累署吏部尚书。十七年,吏部因京察一等人员有先由御史改官者议驳。凌汉以不胜御史,非不胜外任者比,如此苛绳,有妨言路。御史改部之员,例准截取。至京察虽无明文,从前有御史降调保送员外郎者,援以请旨。因面奏现任大员花杰、吴荣光,皆曾由御史改降,遂奏俞允。
十九年,调户部尚书。四川总督宝兴请按粮津贴防边经费,议驳之,略谓:“川省地丁额徵六十六万,田赋之轻,甲於天下。现议按粮一两加津贴二两,百亩之家,不过出银三两,即得百万两,小民未必即苦输将。然较原课几增两倍,非藏富於民之义,军需藉资民力,尤不可率以为常。请於各省秋拨项下借拨百万两,以三十万为初设边防经费,馀或发商,或置田,所获息以四万为常年经费,二万提还借款,於防边恤民两有裨益。”诏允行。是年,典顺天乡试。子绍基亦典试福建,父子同持文柄,时人荣之。二十年,卒,赠太子太保,谥文安。绍基官编修,见文苑传。
关于何凌汉的常见问题
- 何凌汉是谁?
- 何凌汉是清朝时期尚书,生平见于正史文献记载。
- 何凌汉生活在哪个朝代?
- 何凌汉生活在清朝时期,官职身份为尚书。
- 何凌汉的传记资料来源是什么?
- 本页传记内容依据历代正史与公开百科资料整理校对,并提供百科词条链接供参照核实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