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-1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$fPnpBivaZDrR6vj2WK7tHDbNpFHaai59cykB65k4w5vg":3,"$frxRqFNOqM3WqvRloycGzfcKxvL6hBLN0zAS_eY4Dx2E":15},{"name":4,"dynasty":5,"tag":6,"biography":7,"avatar_url":8,"source_link":9,"weight":10,"sort_order":11,"sub_clan_id":12,"id":13,"clan_id":14,"clan_name":8,"sub_clan_name":8},"贾铉","金朝","参知政事","贾铉，博州博平人。\n金史卷九十九 列传第三十七：\n　　贾铉，字鼎臣，博州博平人。性纯厚，好学问。中大定十三年进士，调滕州军事判官、单州司候，补尚书省令史。章宗为右丞相，深器重之，除陕西东路转运副使。入为刑部主事，迁监察御史。迁侍御史，改右司谏。上疏论边戍利害，上嘉纳之，迁左谏议大夫兼工部侍郎，与党怀英同刊修《辽史》。\r\n　　铉上书曰：“亲民之官，任情立威，所用决杖，分径长短不如法式，甚者以铁刃置于杖端，因而致死。间者阴阳愆戾，和气不通，未必不由此也。愿下州郡申明旧章，检量封记，按察官其检察不如法者，具以名闻。内庭敕断，亦依已定程式。”制可。复上书论山东采茶事，其大概以为“茶树随山皆有，一切护逻，已夺民利，因而以拣茶树执诬小民，吓取货赂，宜严禁止。仍令按察司约束。”上从之。承安四年，迁礼部尚书，谏议如故。是时有诏，凡奉敕商量照勘公事皆期日闻奏。铉言：“若如此，恐官吏迫于限期，姑务苟简，反害事体。况簿书自有常程，御史台治其稽缓，如事有应密，三月未绝者，令具次第以闻。下尚书省议。如省部可即定夺者，须三月拟奏，如取会案牍卒难补勘者，先具次第奏知，更限一月结绝，违者准稽缓制书罪之。”\r\n　　上议置相，欲用铉，宰臣荐孙即康。张万公曰：“即康及第在铉前。”上曰：“用相安问榜次？朕意以为贾铉才可用也。”然竟用即康焉。\r\n　　泰和二年，兴陵崇妃薨，上欲成服苑中，行登门送丧之礼，以问铉，铉对曰：“故宋尝行此礼，古无是也。”遂已。改刑部尚书。泰和三年，拜参知政事。亳州医者孙士明辄用黄纸大书“敕赐神针先生”等十二字，及于纸尾年月间摹作宝样朱篆青龙二字，以诳惑市人。有司捕治款伏。值赦，大理寺议宜准伪造御宝，虽遇赦不应原。已奏可矣。铉奏：“天子有八宝，其文各异，若伪造，不限用泥及黄蜡。今用笔描成青龙二字，既非八宝文，论以伪造御宝，非本法意。”上悟，遂以赦原。明日，上谓大臣曰：“已行之事，贾铉犹执奏，甚可嘉也，群臣亦当如此矣。”\r\n　　泰和六年，御试，铉为监试官。上曰：“丞相宗浩尝言试题颇易，由是进士例不读书。朕今以《日合天统》为赋题。”铉曰：“题则佳矣，恐非所以牢笼天下士也。”上曰：“帝王以难题窘举人，固不可，欲使自今积致学业而已。”遂用之。久之，铉与审官院掌书大中漏言除授事。上谓铉曰：“卿罪自知之矣。然卿久参机务，补益弘多，不深罪也。”乃出为安武军节度使，改知济南府。致仕。贞祐元年薨。",null,"http:\u002F\u002Fdsnode.ouroots.nlc.cn\u002FgtService\u002Fcelebrity\u002FexactSearch?surname=%E8%B3%88&page=1&limit=2000",5,0,"fd34ed98-6f3b-4406-b0ce-ae6059996f90","ec18ff10-15fb-432c-ab96-ddc953003610","ba954401-4763-4331-9ab2-0c8e70e0a180",{}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