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-1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$frxRqFNOqM3WqvRloycGzfcKxvL6hBLN0zAS_eY4Dx2E":3,"$fCe5dDZjjQ7vHIHxpt3ec4JktlXM-IN5dofAGSdoIOv4":4},{},{"name":5,"dynasty":6,"tag":7,"biography":8,"avatar_url":9,"source_link":10,"weight":11,"sort_order":12,"sub_clan_id":13,"id":14,"clan_id":15,"clan_name":9,"sub_clan_name":9},"许有壬","元朝","宰相","许有壬。\n元史卷一百八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：\n　　许有壬，字可用，其先世居颍，后徙汤阴。有壬幼颖悟，读书一目五行，尝阅衡州《净居院碑》，文近千言，一览辄背诵无遗。年二十，畅师文荐入翰林，不报，授开宁路学正，升教授，未上，辟山北廉访司书吏。擢延祐二年进士第，授同知辽州事。会关中有警，邻州听民出避，弃孩婴满道上，有壬独率弓箭手，闭城门以守，卒获无虞。州有追逮，不许胥隶足迹至村疃，唯给信牌，令执里役者呼之，民安而事集。右族贪虐者惩之，冤狱虽有成案，皆平翻而释其罪，州遂大治。六年己未，除山北廉访司经历。至治元年，迁吏部主事。二年，转江南行台监察御史，行部广东，以贪墨劾罢廉访副使哈只蔡衍。至江西，会廉访使苗好谦监焚昏钞，检视钞者日至百余人，好谦恐其有弊，痛鞭之。人畏罪，率剔真为伪，以迎其意。筦库吏而下，榜掠无全肤，迄莫能偿。有壬覆视之，率真物也，遂释之。凡势官豪民，人畏之如虎狼者，有壬悉擒治以法，部内肃然。召拜监察御史。\r\n　　三年八月，英宗暴崩于南坡，贼臣铁失遣使者自上京至，封府库，收百官印，有壬知事急，即往告御史中丞董守庸，守庸谓宫禁事，非子所当问。有壬即疏守庸及经历朵尔只班、监察御史郭也先忽都阿附铁失之罪以俟。十月，铁失伏诛。泰定帝发上都，御史大夫纽泽先还京师，有壬即袖疏上之。及帝至，复上章言：“帖木迭儿之子琐南，与闻大逆，乞赐典刑。其兄弟勿令出入宫禁。中书平章政事王毅、右丞高昉，横罹夺爵，而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赵世延，受祸尤惨，皆请雪冤复职。”继上正始十事：一曰辅翼太子，宜先训导；二曰遴选长官，宜先培养；三曰通籍宫禁，宜别贵贱；四曰欲谨兵权，宜削兼领；五曰武备废弛，宜加修饬；六曰贼臣妻妾，宜禁势官征索；七曰前赦权以止变，宜再诏以正名；八曰帖木迭儿诸子，宜籍没以惩恶；九曰考验经费，以减民赋；十曰撙节浮蠹，以纾国用。帝多从之。\r\n　　泰定元年，初立詹事院，选为中议，改中书左司员外郎。京畿饥，有壬请赈之。同列让曰：“子言固善，其如亏国何！”有壬曰：“不然。民，本也，不亏民，顾岂亏国邪！”卒白于丞相，发粮四十万斛济之，民赖以活者甚众。国学旧法，每以积分次第贡以出官，执政用监丞张起岩议，欲废之，而以推择德行为务。有壬折之曰：“积分虽未尽善，然可得博学能文之士，若曰惟德行之择，其名固佳，恐皆厚貌深情，专意外饰，或懵不能识丁矣。”议久不决。三年六月，升右司郎中，其事遂行，已而复寝。获盗例有赏，论者多疑其伪，有淹四十余年者，群诉于马首，有壬曰：“盗贼方炽，求疵太甚，缓急何以使人！但经部使者覆核者，皆予官。”俄移左司郎中，每遇公议，有壬屡争事得失，汛扫积滞，几无留牍。都事宋本退语人曰：“此贞观、开元间议事也。”明年，丁父忧。\r\n　　天历三年，擢两淮都转运盐司使。先是，盐法坏，廷议非有壬不能集事，故有是命。有壬询究弊端，立法而通融之，国课遂登。至顺二年二月，召参议中书省事，未几，以丁母忧去。元统元年，复以参议召。明年甲戌，拜治书侍御史，转奎章阁学士院侍书学士，仍治台事。会福达鲁花赤完卜，藉丞相势，宿卫东宫，其行颇淫秽，御史劾之，完卜藏御史大夫家，有壬捕而遣之。九月，拜中书参知政事、知经筵事。帝诏群臣议上皇太后尊号为太皇太后，有壬曰：“皇上于皇太后，母子也，若加太皇太后，则为孙矣，非礼也。”众弗之从，有壬曰：“今制，封赠祖父母，降于父母一等，盖推恩之法，近重而远轻，今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，是推而远之，乃反轻矣，岂所谓尊之者邪！”弗之听。中书平章政事彻理帖木儿挟私憾，奏罢进士科，有壬廷争甚苦不能夺，遂称疾在告，帝强起之，拜侍御史。会汝宁棒胡反，大臣有忌汉官者，取贼所造旗帜及伪宣敕，班地上，问曰：“此欲何为耶？”意汉官讳言反，将以罪中之。有壬曰：“此曹建年号，称李老君太子，部署士卒，以敌官军，其反状甚明，尚何言！”其语遂塞。廷议欲行古劓法，立行枢密院，禁汉人、南人勿学蒙古、畏吾儿字书，有壬皆争止之。\r\n　　重纪至元初，长芦韩公溥因家藏兵器，遂起大狱，株连台若省，多以赃败，独无有壬名，由是忌者益甚。有壬度不可留，遂归彰德，已而南游湘、汉间。至元六年，召入中书，仍为参知政事。明年，改元至正，有壬极论帝当亲祠太庙，母后虚位，徽政院当罢，改元命相当合为上诏，冗职当沙汰，钱粮当裁节，如此之类，不一而足。人皆韪之。转中书左丞。二年，囊加庆善八及孛罗帖木儿献议，开西山金口导浑河，逾京城，达通州，以通漕运。丞相脱脱主之甚力，有壬曰：“浑河之水，湍悍易决，而足以为害，淤浅易塞，而不可行舟；况地势高下，甚有不同，徒劳民费财耳。”不听，后卒如有壬言。\r\n　　先是，有壬之父熙载仕长沙日，设义学，训诸生。既殁，而诸生思之，为立东冈书院，朝廷赐额设官，以为育才之地。南台监察御史木八剌沙，缘睚眦怨，言书院不当立，并构浮辞，诬蔑有壬，并其二弟有仪、有孚，有壬遂称病归。四年，改江浙行省左丞，辞。六年，召为翰林学士，既上，又辞。监察御史累章辨其诬。俄拜浙西廉访使，未上，复以翰林学士承旨召，仍知经筵事。明年夏，授御史中丞，赐白玉束带及御衣一袭，未几，复以病归。监察御史答兰不花衔有壬，时短长之，奏劾甚力，事寻白。\r\n　　十二年，盗起河南，声撼河朔间，有壬画备御之策十五条，以授郡将，民藉以安。十三年，起拜河南行省左丞。朝廷遣将出征，环河南境，连营以百数，一切刍饷，皆仰给之，有壬从容集事，若平时然。十五年，迁集贤大学士，寻改枢密副使，复拜中书左丞。时以言为讳，有壬力言朝廷务行姑息之政，赏重罚轻，故将士贪掠子女玉帛而无斗志，遂倡招降之策，言多不载。有僧名开，自高邮来，言张士诚乞降，众幸事且成，皆大喜，有壬独疑其妄，呼僧诘之，果语塞不能对。转集贤大学士，兼太子左谕德，阶至光禄大夫。有壬前朝旧德，太子颇敬礼之。一日入见，方臂鸷禽以为乐，遽呼左右屏去。十七年，以老病，力乞致其事，久之始得请，给俸赐以终其身。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卒，年七十八。\r\n　　有壬历事七朝，垂五十年，遇国家大事，无不尽言，皆一根至理，而曲尽人情。当权臣恣睢之时，稍忤意，辄诛窜随之，有壬绝不为巧避计，事有不便，明辨力诤，不知有死生利害，君子多之。有壬善笔札，工辞章，欧阳玄序其文，谓其雄浑闳隽，涌如层澜，迫而求之，则渊靓深实，盖深许之也。所著有《至正集》若干卷。谥曰文忠。子一人，曰祯。",null,"http:\u002F\u002Fdsnode.ouroots.nlc.cn\u002FgtService\u002Fcelebrity\u002FexactSearch?surname=%E8%AE%B8&page=1&limit=2000",6,0,"a0597964-2c26-4c80-84e5-88a545223748","89f0d08d-fb6a-4724-bd54-40a57e1deab3","dea6bc52-d3fb-4d27-8f59-2c9353d7c2bd"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