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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锡。
宋史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五十三:
张锡,字贶之,其先京兆人。曾祖山甫,尝从唐僖宗入蜀,蜀平,徙家汉阳。锡进士甲科,为试秘书省校书郎、知南昌县。迁著作郎、知新州。初建学于州,自是人始知学。再迁太常博士、监染院。诏选能吏治畿县,乃以锡知东明。始至,令其下曰:"吾所治者三:恃力、恃富、恃赎者,吾所先也。"岁中以治迹闻。枢密直学士李及荐为监察御史。丁谓贬崖州,议还内地。锡疏谓:"奸邪弄国,本与天下共弃之;今复还,是违天下意。"由是止徙雷州。
王清昭应宫灾,连系甚众。锡言:"天灾反以罪人,恐重天怒,愿修德以应之。"会论者众,狱遂解。迁殿中侍御史,权三司盐铁判官,出为荆湖北路转运使,改尚书兵部员外郎,还判度支勾院,为京东转运使。淄、青、齐、濮、郓诸州人冒耕河壖地,数起争讼。锡命籍其地,收租绢岁二十余万,讼者亦息。判盐铁勾院,为河北转运使,改江、淮制置发运使,召兼侍御史知杂事、判大理寺、权知谏院,安抚利、夔路。历度支、盐铁副使。丧母,起复,擢天章阁待制、知河中府,累迁右司郎中,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滑州,迁右谏议大夫、知审官院。进翰林侍读学士、判太常寺、国子监。卒,赠尚书工部侍郎。
锡淳重清约,虽贵,奉养如少贱时。读书老而弥笃。初,举广文馆进士,考官任随以为第一,及随死,无子,锡屡赒其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