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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廷秀,濮州人。
明史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:
叶廷秀,濮州人。天启五年进士。历知南乐、衡水、获鹿三县,入为顺天府推官。英国公张惟贤与民争田,廷秀断归之民。惟贤属御史袁弘勋驳勘,执如初。惟贤诉诸朝,帝卒用廷秀奏,还田于民。
崇祯中,迁南京户部主事,遭内外艰。服阕,入都,未补官,疏陈吏治之弊,言:“催科一事,正供外有杂派,新增外有暗加,额办外有贴助,小民破产倾家,安得不为盗贼。夫欲救州县之弊,当自监司郡守始。不澄其源,流安能洁。乃保举之令行已数年,而称职者希覯,是连坐法不可不严也。”帝纳之,授户部主事。帝以傅永淳为吏部尚书。廷秀言永淳庸才,不当任统均。甫四月,永淳果败。道周逮下狱,廷秀抗疏救之。帝怒,杖百,系诏狱。明年冬,遣戍福建。
廷秀受业刘宗周门,造诣渊邃,宗周门人以廷秀为首。与道周未相识,冒死论救,获重罪,处之恬然。及道周释还,给事中左懋第、御史李悦心复相继论荐,执政亦称其贤,道周在途又为请。帝令所司核议,已而执政复荐。十六年冬,特旨起故官。会都城陷,未赴。福王时,兵部侍郎解学龙荐道周,并及廷秀,命以佥都御史用。及还朝,马士英恶之,抑授光禄少卿。南都覆,唐王召拜左佥都御史,进兵部右侍郎。事败,为僧以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