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-1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$frxRqFNOqM3WqvRloycGzfcKxvL6hBLN0zAS_eY4Dx2E":3,"$f_G7rjfo6HuasGaNYV10ahKOUlj2BvC9WaWn2lfPybDU":4},{},{"name":5,"dynasty":6,"tag":7,"biography":8,"avatar_url":9,"source_link":10,"weight":11,"sort_order":12,"sub_clan_id":13,"id":14,"clan_id":15,"clan_name":9,"sub_clan_name":9},"董文用","元朝","重臣、治水","董文用。\n元史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：\n　　文用字彦材，俊之第三子也。生十岁，父死，长兄文炳教诸弟有法。文用学问早成，弱冠试词赋中选。时以真定藁城奉庄圣太后汤沐，庚戌，太后命择邑中子弟来上，文用始从文炳谒太后于和林城。世祖在潜藩，命文用主文书，讲说帐中，常见许重。癸丑，世祖受命宪宗自河西征云南大理。文用与弟文忠从军，督粮械，赞军务。丁巳，世祖令授皇子经，是为北平王、云南王也。又命召遗老窦默、姚枢、李俊民、李治、魏璠于四方。己未，伐宋，文用发沿边蒙古、汉人诸军，理军需。将攻鄂州，宋贾似道、吕文德将兵来拒，水陆军容甚盛。九月，世祖临江阅战，文炳求先进战，文用与文忠固请偕行，世祖亲料甲胄，择大舰授之，大破宋师。\r\n　　世祖即位，建元中统。文用持诏宣谕边郡，且择诸军充侍卫，七月还朝。中书左丞张文谦宣抚大名等路，奏文用为左右司郎中。二年八月，以兵部郎中参议都元帅府事。三年，李璮叛据济南，从元帅阔阔带统兵诛之，山东平。阿术奉诏伐宋，召文用为其属，文用辞曰：“新制，诸侯总兵者，其子弟勿复任兵事。今吾兄文炳以经略使总重兵镇山东，我不当行。”阿术曰：“潜邸旧臣，不得引此为说。”文用谢病不行。\r\n　　至元改元，召为西夏中兴等路行省郎中。中兴自浑都海之乱，民间相恐动，窜匿山谷。文用至，镇之以静，乃为书置通衢谕之，民乃安。始开唐来、汉延、秦家等渠，垦中兴、西凉、甘、肃、瓜、沙等州之土为水田若干，于是民之归者户四五万，悉授田种，颁农具。更造舟置黄河中，受诸部落及溃叛之来降者。时诸王只必铁木儿镇西方，其下纵横，需索无算，省臣不能支，文用坐幕府，辄面折以法。其徒积忿，谮文用于王，王怒，召文用，使左右杂问之，意叵测。文用曰：“我天子命史，非汝等所当问，请得与天子所遣为王傅者辨之。”王即遣其傅讯文用。其傅中朝旧臣，不肯顺王意。文用谓之曰：“我汉人，生死不足计。所恨者，仁慈宽厚如王，以重戚镇远方，而其下毒虐百姓，凌暴官府，伤王威名，于事体不便。”因历指其不法者数十事。其傅惊起，去白王，王即召文用谢之曰：“非郎中，我殆不知。郎中持此心事朝廷，宜勿怠。”自是谮不行而省府事颇立。二年，入奏经略事宜还，以上旨行之，中兴遂定。\r\n　　八年，立司农司，授山东东西道巡行劝农使。山东自更叛乱，野多旷土，文用巡行劝励，无问幽僻。入登州境，见其垦辟有方，以郡守移剌某为能，作诗表异之。于是列郡咸劝，地利毕兴，五年之间，政绩为天下劝农使之最。十二年，丞相安童奏文用为工部侍郎，代纥石里。纥石里，阿合马私人也。其徒既谗间安童罢相，即使鹰监奏曰：“自纥石里去，工部侍郎不给鹰食，鹰且瘦死。”帝怒，促召治之，因急捕文用入见。帝望见曰：“董文用乃为尔治鹰食者耶！”置不问，别令取给有司。十三年，出文用为卫辉路总管，佩金虎符。郡当冲要，民为兵者十之九，余皆单弱贫病，不堪力役。会初得江南，图籍、金玉、财帛之运，日夜不绝于道，警卫输挽，日役数千夫。文用忧之曰：“吾民弊矣，而又重妨耕作，殆不可。”乃从转运主者言：“州县吏卒，足以备用，不必重烦吾民也。”主者曰：“汝言诚然，万一有不虞，则罪将谁归！”文用即手书具官姓名保任之。民得以时耕，而运事亦不废。诸郡运江淮粟于京师，卫当运十五万石，文用曰：“民籍可役者无几，且江淮风水，舟不能以时至，而先为期会，是未运而民已困矣。”乃集旁郡通议，立驿置法，民力以舒。十四年，诣汴漕司言事。适漕司议通沁水北东合流御河以便漕者，文用曰：“卫为郡，地最下，大雨时行，沁水辄溢出百十里间；雨更甚，水不得达于河，即浸淫及卫，今又引之使来，岂惟无卫，将无大名、长芦矣。”会朝廷遣使相地形，上言：“卫州城中浮屠最高者，才与沁水平，势不可开也。”事遂寝。\r\n　　十六年，受代归田里，茅茨数椽，仅避风雨，读书赋诗，怡然燕居。裕宗在东宫，数为台臣言：“董文用勋旧忠良，何以不见用？”十八年，台臣奏起文用为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使，不赴。十九年，朝廷选用旧臣，召文用为兵部尚书。自是朝廷有大议，未尝不与闻。二十年，江淮省臣有欲专肆而忌廉察官，建议行台隶行省，状上，集朝臣议之。文用议曰：“不可。御史台譬之卧虎，虽未噬人，人犹畏其为虎也。今虚名仅存，纪纲犹不振，一旦摧抑之，则风采薾然，无可复望者矣。昔阿合马用事时，商贾贱役，皆行贿入官，及事败，欲尽去其人，廷议以为不可，使阿合马售私恩，而朝廷骤敛怨也。乃使按察司劾去其不可者，然后吏有所惮，民有所赴诉。则是按察司者，国家当饬励之，不可摧抑也。”悉从文用议。\r\n　　转礼部尚书，迁翰林、集贤二院学士，知秘书监。时中书右丞卢世荣以货利得幸权要，为贵官，阴结贪刻之党，以锱铢掊克为功，乃建议曰：“我立法治财，视常岁当倍增，而民不扰也。”诏下会议，人无敢言者。文用阳问曰：“此钱取于右丞之家耶？将取之于民耶？取于右丞之家，则不敢知；若取诸民，则有说矣。牧羊者，岁尝两剪其毛，今牧人日剪其毛而献之，则主者固悦其得毛之多矣，然而羊无以避寒热，即死且尽，毛又可得哉！民财亦有限，取之以时，犹惧其伤残也，今尽刻剥无遗，犹有百姓乎！”世荣不能对。丞相安童谓坐中曰：“董尚书真不虚食俸禄者。”议者出，皆谢文用曰：“君以一言折聚敛之臣而厚邦本，真仁人之言哉！”世荣竟以是得罪。\r\n　　二十二年，拜江淮行中书省参知政事，文用力辞。帝曰：“卿家世非他人比。朕所以任卿者，不在钱谷细务也，卿当察其大者，事有不便，但言之。”文用遂行。行省长官者，素贵多傲，同列莫敢仰视，跪起禀白，如小吏事上官。文用至，则坐堂上，侃侃与论是非可否，无所迁就，虽数忤之，不顾也。有以帝命建佛塔于宋故宫者，有司奉行甚急，天大雨雪，入山伐木，死者数百人，犹欲并建大寺。文用谓其人曰：“非时役民，民不堪矣，少徐之如何？”长官者曰：“参政奈何格上命耶？”文用曰：“非敢格上命，今日之困民力而失民心者，岂上意耶！”其人意沮，遂稍宽其期。二十三年，朝廷将用兵海东，征敛益急，有司大为奸利。文用请入奏事，大略言：“疲国家可宝之民力，取僻陋无用之小邦。”列其条目甚悉。言上，事遂罢。\r\n　　二十五年，拜御史中丞。文用曰：“中丞不当理细务，吾当先举贤才。”乃举胡祗遹、王惲、雷膺、荆幼纪、许楫、孔从道十余人为按察使，徐琰、魏初为行台中丞，当时以为极选。方是时，桑哥当国，恩宠方盛，自近戚贵人见之，皆屏息逊避，无敢谁何。文用以旧臣任中丞，独不附之。桑哥令人风文用颂己功于帝前，文用不答。桑哥又自谓文用曰：“百司皆具食于丞相府矣。”文用又不答。会朔方军兴，粮糗粗备，而诛求愈急，文用谓桑哥曰：“民急矣。外难未解而内伐其根本，丞相宜思之。”于是远迩盗贼蜂起，文用持外郡所上盗贼之目，谓桑哥曰：“百姓岂不欲生养安乐哉！急法暴敛使至此尔。御史台所以救政事之不及，丞相当助之，不当抑之也。御史台不得行，则民无所赴诉，民无所赴诉而政日乱，将不止于台事之不行也。”忤其意益深，乃摭拾台事百端。文用日与辨论，不为屈。于是具奏桑哥奸状，诏报文用，语密而外人不知也。桑哥日诬谮文用于帝曰：“在朝惟董文用戆傲不听令，沮挠尚书省，请痛治其罪。”帝曰：“彼御史之职也，何罪之有！且董文用端谨，朕所素知，汝善视之。”迁大司农。时欲夺民田为屯田，文用固执不可。迁为翰林学士承旨。\r\n　　二十七年，隆福太后在东宫，以文用旧臣，欲使文用授皇孙经，具奏上，以帝命命之。文用每讲说经旨，必附以朝廷故事，丁咛譬喻，反复开悟，皇孙亦特加敬礼。三十一年，帝命文用以其诸子入见，文用曰：“臣蒙国厚恩，死无以报，臣之子何能为！”命至再三，终不以见。是岁，世祖崩，成宗将即位上都，太后命文用从行。既即位，巡狩三不剌之地，文用曰：“先帝新弃天下，陛下巡狩，不以时还，无以慰安元元，宜趣还京师。且臣闻人君犹北辰然，居其所而众星拱之，不在勤远略也。”帝悟，即日可其奏。是行也，帝每召入帐中，问先朝故事，文用亦盛言先帝虚心纳贤、开国经世之务，谈说或至夜半。文用自先帝时，每侍燕，与蒙古大臣同列，裕宗尝就榻上赐酒，使毋下拜跪饮，皆异数也。帝在东宫时，正旦受贺，于众中见文用，召使前曰：“吾向见至尊，甚称汝贤。”辄亲取酒饮之。至是，眷赉益厚。是年，诏修先帝实录，升资德大夫、知制诰兼修国史。文用于祖宗世系功德、近戚将相家世勋绩，皆记忆贯穿，史馆有所考究质问，文用应之无遗失。大德元年，上章请老，赐中统钞万贯以归，官一子，乡郡侍养。六月戊寅，以疾卒，年七十有四，子八人：士贞，士亨，士楷，士英，士昌，士恒，士廉，士方。赠银青荣禄大夫、少保、赵国公，谥忠穆。",null,"http:\u002F\u002Fdsnode.ouroots.nlc.cn\u002FgtService\u002Fcelebrity\u002FexactSearch?surname=%E8%91%A3&page=1&limit=2000",6,0,"353af130-e44f-4b90-ba88-dc8bae6df8ec","1d3409a9-1ff0-46f1-a84a-0afa7981a29d","244f31fc-c3bc-4f0e-961c-e74cd0ef6da7"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