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-1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$frxRqFNOqM3WqvRloycGzfcKxvL6hBLN0zAS_eY4Dx2E":3,"$fpUsfiSTXuKIghWlM_QybwWj5akaVxpYq7l0dkwbHTNQ":4},{},{"name":5,"dynasty":6,"tag":7,"biography":8,"avatar_url":9,"source_link":10,"weight":11,"sort_order":12,"sub_clan_id":13,"id":14,"clan_id":15,"clan_name":9,"sub_clan_name":9},"高汝砺","金朝","户部尚书","高汝砺，应州金城人。\n金史卷一百七 列传第四十五：\n　　高汝砺，字岩夫，应州金城人。登大定十九年进士第，莅官有能声。明昌五年九月，章宗诏宰执，举奏中外可为刺史者，上亲阅阙点注，盖取两员同举者升用之。于是，汝砺自同知绛阳军节度事起为石州刺史。承安元年七月，入为左司郎中。一日奏事紫宸殿，时侍臣皆回避，上所御凉扇忽堕案下，汝砺以非职不敢取以进。奏事毕，上谓宰臣曰：“高汝砺不进扇，可谓知体矣。”\r\n　　未几，擢为左谏议大夫。以赋调军须，郡县有司或不得人，追胥走卒利其事急，规取货赂，深为民害，建言：“自今若因兵调发，有犯者乞权依‘推排受财法’治之，庶使小人有所畏惧。”二年六月，定制，因军前差发受财者，一贯以下徒二年，以上徒三年，十贯处死，从汝砺之言也。时遇奏事，台臣亦令回避，汝砺乃上言：“国家置谏臣以备侍从，盖欲周知时政以参得失，非徒使排行就列而已。故唐制，凡中书、门下及三品以上入阁，必遣谏官随之，俾预闻政事，冀其有所开说。今省台以下，遇朝奏事则一切回避，与诸侍卫之臣旅进旅退。殿廷论事初莫得闻，及其已行，又不详其始末，遂事而谏，斯亦难矣。顾谏职为何如哉？若曰非材，择人可也，岂可置之言责而疏远若此。乞自今以往，有司奏事谏官得以预闻，庶望少补。且修注之职，掌记言动，俱当一体。”上从之。\r\n　　又言：“年前十月尝举行推排之法，寻以逾时而止，诚知圣上爱民之深也。切闻周制，以岁时定民之众寡，辨物之多少，入其数于小司徒，以施政教，以行征令，三年则天下大比，按为定法。伏自大定四年通检前后，迄今三十余年，其间虽两经推排，其浮财物力，惟凭一时小民之语以为增减，有司惟务速定，不复推究其实。由是豪强有力者符同而幸免，贫弱寡援者抑屈而无诉。况近年以来，边方屡有调发，贫户益多。如止循例推排，缘去岁条理已行，人所通知，恐新强之家预为请嘱狡狯之人，冀望至时同辞推唱。或虚作贫之，故以产业低价质典，及将财物徙置他所，权止营运。如此奸弊百端，欲望物力均一，难矣。欲革斯弊，莫若据实通检，预令有司照勘大定四年条理，严立罪赏，截日立限，关防禁约。其间有可以轻重者斟酌行之，去烦碎而就简易，戒搔扰而事镇静，使富者不得以苟避，困者有望于少息，则赋税易办，人免不均之患矣。”诏尚书省俟边事息行之。\r\n　　是岁十月，上谕尚书省，遣官诣各路通检民力，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，令诸路所差官视以为法焉。寻为同知大兴府事。四年十二月，为陕西东路转运使。泰和元年七月，改西京路转运使。二年正月，为北京临潢府路按察使。四年二月，迁河北西路转运使。十一月，进中都路都转运使。\r\n　　六年六月，拜户部尚书。时钞法不能流转，汝砺随事上言，多所更定，民甚便之，语在《食货志》。上嘉其议，敕尚书省曰：“内外百官所司不同，比应诏言事者不啻千数，俱不达各司利害，汗漫陈说，莫能详尽。近惟户部尚书高汝砺，论本部数事，并切事情，皆已行之。其谕内外百司各究利害举明，若可举而不即申闻，以致上司举行者，量制其罚。”\r\n　　贞祐二年六月，宣宗南迁，次邯郸，拜汝砺为参知政事。次汤阴，上闻汴京谷价腾踊，虑扈从人至则愈贵，问宰臣何以处之。皆请命留守司约束，汝砺独曰：“物价低昂，朝夕或异，然籴多粜少则贵。盖诸路之人辐凑河南，籴者既多，安得不贵？若禁止之，有物之家皆将闭而不出，商旅转贩亦不复入城，则籴者益急而贵益甚矣。事有难易，不可不知，今少而难得者谷也，多而易致者钞也，自当先其所难，后其所易，　多方开诱，务使出粟更钞，则谷价自平矣。”上从之。\r\n　　三年五月，朝廷议徙河北军户家属于河南，留其军守卫郡县，汝砺言：“此事果行，但便于豪强家耳，贫户岂能徙？且安土重迁，人之情也。今使尽赴河南，彼一旦去其田园，扶携老幼，驱驰道路，流离失所，岂不可怜。且所过百姓见军户尽迁，必将惊疑，谓国家分别彼此，其心安得不摇。况军人已去其家，而令护卫他人，以情度之，其不肯尽心必矣。民至愚而神者也，虽告以卫护之意，亦将不信，徒令交乱，俱不得安，此其利害所系至重。乞先令诸道元帅府、宣抚司、总管府熟论可否，如无可疑，然后施行。”不报。\r\n　　军户既迁，将括地分授之，未有定论，上敕尚书省曰：“北兵将及河南，由是尽起诸路军户，共图保守。今既至矣，粮食所当必与，然未有以处之。可分遣官聚耆老问之，其将益赋，或与之田，二者孰便。”又以谕汝砺。既而所遣官言：“农民并称，比年以来，租赋已重，若更益之，力实不足，不敢复佃官田，愿以给军。”于是汝砺奏：“迁徙军户，一时之事也。民佃官田，久远之计也。河南民地、官田，计数相半。又多全佃官田之家，坟茔、庄井俱在其中。率皆贫民，一旦夺之，何以自活？夫小民易动难安，一时避赋，遂有此言。及其与人，即前日之主，今还为客，能勿悔乎？悔则忿心生矣。如山东拨地时，腴田沃壤尽入势家，瘠恶者乃付贫户。无益於军，而民则有损，至于互相憎疾，今犹未已，前事不远，足为明戒。惟当倍益官租，以给军粮之半，复以系官荒田、牧马草地量数付之，令其自耕，则百姓免失业之艰，而官司不必为厉民之事矣。且河南之田最宜麦，今雨泽沾足，正播种之时，诚恐民疑以误岁计，宜早决之。”上从其请。\r\n　　寻迁尚书右丞。时上以军户地当拨付，使得及时耕垦，而汝砺复上奏曰：“在官荒田及牧马地，民多私耕者。今正艺麦之时，彼知将以与人，必皆弃去。军户虽得，亦已逾时，徒成旷废。若候毕功而后拨，量收所得，以补军储，则公私俱便。乞尽九月然后遣官。”十月，汝砺言：“今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，人日给米一升，岁率三百六十万石，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。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，岁征粟才一百五十六万有奇，更乞于经费之外倍征以给，仍以系官闲田及牧马地可耕者畀之。”奏可。乃遣右司谏冯开等分诣诸郡就给之，人三十亩，以汝砺总之。既而括地官还，皆曰：“顷亩之数甚少，且瘠恶不可耕。计其可耕者均以与之，人得无几，又僻远处不免徙就之，军人皆以为不便。”汝砺遂言於上，诏有司罢之，但给军粮之半，而半折以实直焉。\r\n　　四年正月，拜尚书左丞，连上表乞致仕，皆优诏不许。会朝廷议发兵河北，护民芟麦，而民间流言谓官将尽取之。上闻，以问宰职曰：“为之奈何？”高琪等奏：“若令枢密院遣兵居其冲要，镇遏土寇，仍许收逃户之田，则军民两便。或有警急，军士亦必尽心。”汝砺曰：“甚非计也。盖河朔之民所恃以食者，惟此麦耳。今已有流言，而复以兵往，是益使之疑惧也。不若听其自便，令宣抚司禁戢无赖，不致侵扰足矣。逃户田令有司收之，以充军储可也。”乃诏遣户部员外郎裴满蒲剌都阅视田数，及访民愿发兵以否，还奏：“臣西由怀、孟，东抵曹、单，麦苗苦亦无多，讯诸农民，往往自为义军。臣即宣布朝廷欲发兵之意，皆感戴而不愿也。”于是罢之。\r\n　　汝砺以数乞致仕不从，乃上言曰：“立非常之功，必待非常之人。今大兵既退，正完葺关隘、简练兵士之时，须得通敏经纶之才预为筹画，俾济中兴。伏见尚书左丞兼行枢密副使胥鼎，才擅众长，身兼数器，乞召还朝省。”不从。时高琪欲从言事者岁阅民田征租，朝廷将从之。汝砺言：“臣闻治大国者若烹小鲜，最为政之善喻也。国朝自大定通检后，十年一推物力，惟其贵简静而重劳民耳。今言者请如河北岁括实种之田，计数征敛，即是常时通检，无乃骇人视听，使之不安乎。且河南、河北事体不同。河北累经劫掠，户口亡匿，田畴荒废，差调难依元额，故为此权宜之法，盖军储不加多，且地少而易见也。河南自车驾巡幸以来，百姓凑集，凡有闲田及逃户所弃，耕垦殆遍，各承元户输租，其所征敛，皆准通推之额，虽军马益多，未尝阙误，讵宜一概动扰。若恐豪右蔽匿而逋征赋，则有司检括亦岂尽实。但严立赏罚，许其自首，及听人告捕，犯者以盗军储坐之，地付告者，自足使人知惧，而赋悉入官，何必为是纷纷也。抑又有大不可者三：如每岁检括，则夏田春量，秋田夏量，中间杂种亦且随时量之，一岁中略无休息，民将厌避，耕种失时，或止耕膏腴而弃其余，则所收仍旧而所输益少，一不可也。检括之时，县官不能家至户到，里胥得以暗通货赂，上下其手，虚为文具，转失其真，二不可也。民田与军田犬牙相错，彼或阴结军人以相冒乱，而朝廷止凭有司之籍，倘使临时少于元额，则资储阙误必矣，三不可也。夫朝廷举事，务在必行，既行而复中止焉，是岂善计哉。”议遂寝。\r\n　　兴定元年十月，上疏曰：“言者请姑与宋人议和以息边民，切以为非计。宋人多诈无实，虽与文移往来，而边备未敢遽撤。备既不撤，则议和与否盖无以异。或复蔓以浮辞，礼例之外别有求索，言涉不逊，将若之何？或曰：‘大定间亦尝先遣使，今何不可？’切谓时殊事异，难以例言。昔海陵师出无名，曲在于我，是以世宗即位，首遣高忠建等报谕宋主，罢淮甸所侵以修旧好。彼随遣使来，书辞慢易，不复奉表称臣，愿还故疆，为兄弟国。虽其枢密院与我帅府时通书问，而侵轶未尝已也。既而征西元帅合喜败宋将吴璘、姚良辅于德顺、原州，右丞相仆散忠义、右副元帅纥石烈志宁败李世辅于宿州，斩首五万，兵威大振。世宗谓宰臣曰：‘昔宋人，言遣使请和，乘吾无备遂攻宿州，今为我军大败，杀戮过当，故不敢复通问。朕哀南北生灵久困于兵，本欲息民，何较细故，其令帅府移书宋人，以议和好。’宋果遣使告和，以当时堂堂之势，又无边患，竟免其奉表称臣之礼。今宋弃信背盟，侵我边鄙，是曲在彼也。彼若请和，于理为顺，岂当先发此议而自示弱耶？恐非徒无益，反招谤侮而已。”\r\n　　十一月，汝砺言：“臣闻国以民为基，民以财为本，是以王者必先爱养基本。国家调发，河南为重，所征税租率常三倍于旧。今省部计岁收通宝不敷所支，乃于民间科敛桑皮故纸钱七千万贯以补之。近以通宝稍滞，又加两倍。河南人户，农民居三之二，今税租犹多未足，而此令复出，彼不粜所当输租，则必减其食以应之。夫事有难易，势有缓急。今急用而难得者，刍粮也，出于民力，其来有限，可缓图。而易为者，钞法也，行于国家，其变无穷。向者大钞滞，更为小钞，小钞弊，改为宝券，宝券不行，易为通宝，从权制变，皆由于上，尚何以烦民为哉。彼悉力以奉军储已患不足，而又添征通宝，苟不能给，则有逃亡。民逃亡则农事废，兵食何自而得？有司不究远图而贪近效，不固本原而较末节，诚恐军储、钞法两有所妨。臣非于钞法不为意也，非于省部故相违也，但以钞法稍滞物价稍增之害轻，民生不安军储不给之害重耳。惟陛下外度事势，俯察臣言，特命有司减免，则群心和悦，而未足之租有所望矣。”\r\n　　时朝廷以贾仝、苗道润等相攻不和，将分畀州县、别署名号以处之。汝砺上书曰：“甚非计也。盖河北诸帅多本土义军，一时权为队长，亦有先尝叛亡者，非若素宦于朝，知礼义、识名分之人也。贪暴不法，盖无足怪。朝廷以时方多故，姑牢笼用之，庶使遣民少得安息。彼互相攻劫则势浸弱，势力既弱则朝廷易制。今若分地而与之，州县官吏得辄署置，民户税赋得擅征收，则地广者日益强，狭者日益弱。久之，弱者皆并于强，强者之地不可复夺，是朝廷愈难制也。昔唐分河朔地授诸叛将，史臣谓其护养孽萌以成其祸，此可为今日大戒也。不若姑令行省羁縻和辑，多方牵制，使之不得逞。异时边事稍息，气力渐完，若辈又何足患哉。”议遂寝。\r\n　　上尝谓汝砺曰：“朕每见卿侍朝，恐不任其劳，许坐殿下，而卿终不从何哉？夫君臣相遇，贵在诚实，小谨区区，朕固不较也。”汝砺以君臣之分甚严，不敢奉命。\r\n　　三年，河南颇丰稔，民间多积粟，汝砺乃奏曰：“国家之务，莫重于食，今所在屯兵益众，而修筑新城其费亦广，若不及此丰年多方营办，防秋之际或乏军兴。乞于河南州府验其物价低昂，权宜立式，凡内外四品以下杂正班散官及承荫人，免当暴使监官功酬，或僧道官师德号度牒、寺观院额等，并听买之。司县官有能劝诱输粟至三千石者，将来注授升本榜首，五千石以上迁官一阶，万石以上升职一等，并注见阙。庶几人知劝慕，多所收获。”上从之。\r\n　　同提举榷货司王三锡建议榷油，高琪以用度方急，劝上行之。汝砺上言曰：“古无榷法，自汉以来始置盐铁酒榷均输官，以佐经费。末流至有算舟车、税间架，其征利之术固已尽矣，然亦未闻榷油也。盖油者世所共用，利归于公则害及于民，故古今皆置不论，亦厌苛细而重烦扰也。国家自军兴，河南一路岁入税租不啻加倍，又有额征诸钱、横泛杂役，无非出于民者，而更议榷油，岁收银数十万两。夫国以民为本，当此之际，民可以重困乎！若从三锡议，是以举世通行之货为榷货，私家常用之物为禁物，自古不行之法为良法，切为圣朝不取也。若果行之，其害有五，臣请言之：河南州县当立务九百余所，设官千八百馀员，而胥隶工作之徒不与焉。费既不赀，而又创构屋宇，夺买作具，公私俱扰，殆不胜言。至于提点官司有升降决罚之法，其课一亏，必生抑配之弊，小民受病，益不能堪，其害一也。夫油之贵贱所在不齐，惟其商旅转贩有无相易，所以其价常平，人易得之。今既设官各有分地，辄相侵犯者有罪，是使贵处常贵而贱处常贱，其害二也。民家日用不能躬自沽之，而转鬻者增取利息，则价不得不贵，而用不得不难，其害三也。盐、铁、酒、醋，公私所造不同，易于分别，惟油不然，莫可辨记。今私造者有刑，捕告者有赏，则无赖辈因之得以诬构良民枉陷于罪，其害四也。油户所置屋宇、作具，用钱已多，有司按业推定物力，以给差赋。今夺其具、废其业而差赋如前，何以自活，其害五也。惟罢之便。”上是之，然重违高琪意，乃诏集百官议于尚书省。户部尚书高夔、工部侍郎粘割荆山、知开封府事温迪罕二十等二十六人议同高琪，礼部尚书杨云翼、翰林侍读学士赵秉文、南京路转运使赵瑄、吏部侍郎赵伯成、刑部郎中姬世英、右司谏郭著、提举仓场使时戩皆以为不可。上曰：“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，是又生一事也，其罢之。”\r\n　　十月，赐金鼎一，重币三。四年三月，拜平章政事，俄而进拜尚书右丞相，监修国史，封寿国公。五年二月，上表乞致政，不许。九月，上谕汝砺曰：“昨日视朝，至午方罢。卿老矣，不任久立，奏事毕，用宝之际，可先退坐，恐以劳致疾，反妨议政也。”是月，复乞致仕，上谕之曰：“丞相之礼尽矣，然今廷臣谁如丞相者，而必欲求去乎，姑留辅朕可也。”十月，躐迁荣禄大夫，仍谕曰：“丞相数求去，朕以社稷事重，故坚留之。丞相老矣，而官犹未至二品，故特升两阶。”十二月，上复谕曰：“向朕以卿年老，视朝之日侍立为劳，令用宝时退坐廊下，而卿违之，复侍立终朝，岂有司不为设榻耶？卿其勉从朕意。”元光元年四月，汝砺跪奏事，上命起曰：“卿大臣也，所言皆社稷计。朕之责卿，惟在尽诚，何事小谨，自今勿复尔也。”\r\n　　七月，上谓宰臣曰：“昔有言世宗太俭者，或曰不尔则安得广畜积。章宗时用度甚多，而得不阙乏者，盖先朝有以遗之也。”汝砺因进言曰：“俭乃帝王大德，陛下言及此，天下福也。”九月，上又谓宰臣曰：“有功者虽有微过亦当贷之，无功者岂可贷耶？然有功者人喜谤议。凡有以功过言于朕者，朕必深求其实，虽近侍为言不敢轻信，亦未尝徇一己之爱憎也。”汝砺因对曰：“公生明，偏生暗。凡人多徇爱憎，不合公议。陛下圣明，故能如是耳。”\r\n　　二年正月，复乞致政，上面谕曰：“今若从卿，始终之道俱尽，于卿甚安，在朕亦为美事。但时方多故，而朕复不德，正赖旧人辅佐，故未能遂卿高志耳。”汝砺固辞，竟不许，因谓曰：“朕每闻人有所毁誉，必求其实。”汝砺对曰：“昔齐威王封即墨大夫，烹阿大夫及左右之尝毁誉者，由是群臣恐惧，莫敢饰非，齐国大治。陛下言及此，治安可期也。”二月，上以汝砺年高，免朝拜，侍立久则憩于殿下，仍敕有司设榻焉。三月，又乞致仕，复优诏不许。上谓群臣曰：“人有才堪任事，而处心不正者，终不足贵。”汝砺对曰：“其心不正而济之以才，所谓虎而翼者也，虽古圣人亦未易知。”上以为然。他日复谓宰臣曰：“凡人处心善良而行事忠实，斯为难得。若言巧心伪，亦复何用。然善良者，人又多目为平常。”汝砺对曰：“人材少全，亦随其所长取之耳。”上然之。五月，上问宰执以修完京城楼橹事，汝砺奏：“所用皆大木，顾今难得，方令计置。”上曰：“朕宫中别殿有可用者即用之。”汝砺对以不宜毁，上曰：“所居之外，毁亦何害，不愈于劳民远致乎！”\r\n　　哀宗初即位，谏官言汝砺欺君固位，天下所共嫉，宜黜之以厉百官。哀宗曰：“昔惠帝言，我不如高帝，当守先帝法耳。汝砺乃先帝立以为相者，又可黜欤！”又有投匿名书云：“高某不退当杀之。”汝砺因是告老，优诏不许。正大元年三月，薨，年七十一，配享宣宗庙。\r\n　　为人慎密廉洁，能结人主知，然规守格法，循嘿避事，故为相十余年未尝有谴诃。贪恋不去，当时士论颇以为讥云。",null,"http:\u002F\u002Fdsnode.ouroots.nlc.cn\u002FgtService\u002Fcelebrity\u002FexactSearch?surname=%E9%AB%98&page=1&limit=2000",5,0,"9dc1506a-ff2c-4ff9-ace9-5cadad28203a","0cb8b52a-334b-4fcb-b64a-890ecc3780b6","1674bcc7-1dd0-43cb-9674-3c0bd4afe6af"]